为进一步发挥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激励作用,树立学习典范,激发全院学生的学习热情,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学校资助工作的整体安排,建筑工程学院于2024年11月8日下午在D栋314会议室成功召开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徐贵冰、执行院长刘志宏、党委副书记邓小兵、教学副院长冷超群、教务科科长杨新云、全体辅导员以及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学院团委书记朱志明主持。
会议伊始,朱志明老师对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政策进行了详尽的解读,包括奖助学金的分配原则、评审流程及具体评审方法,并全面通报了我院学生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中的整体获评情况。
学院党委书记徐贵冰在会上特别指出,评审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整个评审过程的透明性。他要求所有参与评审的人员要认真负责,及时响应并解决同学们在评审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任何疑问与困惑,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得到应有的资助。
在随后的评审环节中,与会领导及辅导员们对全院参评学生的情况进行了细致的审议,从学习成绩、道德品质、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进行了综合评估。经过严格的把关和讨论,会议最终通过了《2023-202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和《2024-2025学年本专科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册》。
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学院将在全院范围内对这两份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接受全院师生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有任何异议或建议,均可向学院相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