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南昌理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我院学生会主席团由南昌理工学院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一、报名方式:
1、组织推荐: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各校级学生会组织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择优推荐、统一上报。
2、个人自荐:下载报名表自行填写、经所在学院同意签章后报名。
二、选举条件(参加会议的正式代表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南昌理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2、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
3、品行端正,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能较好地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学习成绩良好,且综合成绩排名须在专业前30%,无不及格现象;
5、热爱学生会工作,具有一定的学生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工作能力,热心为师生服务;
6、踏实肯干,作风优良,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7、同等条件下,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8、具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
三、选举程序
1、笔试。
2、结构化面试:面试程序为3分钟的竞选演说(包含个人简历、竞选优势、履职设想等内容),2分钟的评委问答。
3、综合考察:根据面试结果,确定为期一周的综合考察名单。
4、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拟定预备人选名单。
四、南昌理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经由学院团组织推荐,学院党组织同意,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候选人名单。在此基础上,提交学生代表大会正式选举。
五、大会正式选举设监票人、总监票人、计票人、总计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由学生代表大会各代表团提名,经正式会议通过,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由大会筹备工作组提名,经正式会议通过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工作。
六、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超过本次大会应到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收回选票张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收回选票张数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选票有效;多于规定的应选人数,选票作废。
七、因病或外出不能参加选举的,不得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作缺席处理。
八、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名单以姓氏 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弃权票或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候选人姓名之下的 小方格内画“○”,每一选票赞成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 数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为无效票;如不赞成,在姓名之下的小方格内画“×”,还可另选他人(即在候选人以外提 出个人认为合适的人选),如另选他人,在选票上的空格内填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内画“○”,另选 的人数应等于或少于不赞成的人数,否则为无效票;如弃权,则不做任何标记,也不得另选他人,否则为无效票。
九、南昌理工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当选的条件:进行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代表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十、正式选举投票结束后,监票人当众开箱清点票数,并由总监票人将清点结果报告大会主席团,由大会主席团宣布选举是否有效。经计票后,由大会主席团公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整个选举工作在大会主席团的指导下进行,如果选举中遇到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决定。
2021年9月15日